員工借款管理規定包括哪些內容
(一)通過借款制度來規范員工的借款行為.
諸如:臨時工能不能向企業借款問題;企業借款不還,不按規定的期限報銷、還款,財務人員該如何處理;借款報銷是否需要票據等?
首先,寫明借款的范圍:
1.職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支的款項;
2.業務員零星采購所需的款項;
3.經財務部門核準可周轉使用的周轉金、備用金;
4.其他因業務需用必須預借現金的款項.
(二)借款的限額
1.因公出差人員借款限額,按預計出差天數及標準核定:
車船票、飛機票按預計金額借款;
住宿費、補助費按每人每天100元借款;
如有特殊原因需增加款項時,應在借款單上闡明理由.
2.零星物資采購,按計劃金額借款.
3.周轉金、備用金的限額,按財務部核定的數額借款.
4.其他借款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借款單,不得多借.
(三)借款的程序
1.職工借款需辦理如下手續:
借款人按借款限額填寫"現金借款單",并簽名、蓋章;
借款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公司分管總經理批示;
財務負責人審批.
2.借款人員根據簽字手續齊全的"現金借款單"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經審核人員審核后由出納員支付現金.
3.職工借款必須按規定辦理借款手續,并嚴格按限額借款,否則,財務部門不得付款.
4.財務部門對已支付的借款作如下處理:
"現金借款單"為增加應收款的憑證;
"現金借款單"存根由出納人員留存,作為催收借款和還款時的依據.
(四)借款的歸還
1.職工出差返回及零星采購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并結清欠款.
2.會計人員應根據借款申請嚴格審核報銷憑單,對不符合借款申請用途的票據不予報銷,一切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3.職工借款的歸還期限如下:
(1)出差借款自最后一天的住宿日期或回公司所在地的車船票日期算起,在十日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零星采購以購貨發票日期為準,在十日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4.職工借款的歸還實行逐筆結清的辦法,已發生借款尚未結清者,一律不準再發生新的借款.具體還款程序如下:
(1)借款人將手續齊全的現金報銷單據交財務部門,由稽核員審核無誤后交現金出納辦理現金付訖手續;
(2)借款人足額歸還借款時,出納員將現金清點無誤與借款單存根核對相符后,開具現金收訖憑證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依據.同時,將借款單存根和現金收據一并交借款人存查.
5.實行備用金制度的,借款人報銷時,由財務部門付訖現金,借款滾動使用.借款人調離原部門后,應立即歸還所借的備用金.
(五)借款違章的處罰
職工借款后,不按本制度規定辦理還款手續的,一律視為挪用公款,并按以下辦法給予處罰:
1.超過購貨發票日期及超過最后一天住宿日期或回本地車船票日期十天,未還清借款的,從第十一天開始,按日計收1‰的罰息.由財務部門出具收據,從借款人工資或報銷的費用中扣回.罰息計算公式如下:
罰息數額=借款金額×1‰×超期天數
職工出差回本地后超過一個月未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的,除執行罰款外,取消其享受出差補助費的資格.
貸款調查的具體要求和方式方法
一是明確要求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二是對貸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兩種方式的前提條件進行了詳細規定.
三是明確要求貸款資金的使用需借款人提出支付申請,所有個人貸款需按照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人有審查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的義務.
從國際上個人貸款業務慣例和我國銀行長期業務實踐看,通過面談制度,可以有效鑒別個人客戶身份,了解借款的真實用途,調查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從而有效防范個人貸款風險.
因此,《辦法》在進一步強化貸款調查環節,提出了貸款調查的具體要求和方式方法,梳理了貸款調查的有關內容和流程的基礎上,重點強調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員工借款管理規定包括哪些內容?通過上文小編老師今天整理關于公司員工借款的相關管理制度,相信你們對于公司員工從借款到歸還的所有步驟都是有所認識的.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如果不歸還是有著相關的懲罰措施的,想要學習更多關于借款的資料都可以來這里找專業的老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