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銷商品委托方的賬務處理
答:委托代銷有兩種方式:買斷方式和收取手續費方式。
(1)采取買斷方式代銷商品,代銷方可以自己制定銷售價格,銷售價格與買斷價格之間的差額為代銷方的利潤。
(2)采取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商品,代銷方只能按代銷協議確定的代銷價格銷售代銷商品。
委托方會計分錄為:
(1)發出代銷商品時:借:委托代銷商品 xxx貸:庫存商品xxx
(2)收到代銷清單時:借:應收賬款——B公司代銷商品款xxx 貸:主營業務收入xxx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xxx 同時結轉產品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xxx 貸:委托代銷商品xxx
(3)收到代銷方開具的手續費發票時:借:銷售費用xxx貸:應收賬款——B公司代銷商品款xxx
(4)收到代銷商品款時:借:銀行存款xxx貸:應收賬款——B公司代銷商品款xxxx
代銷和代理有什么區別
代銷,是指廠商委托中間商,以中間商的名義銷售貨物,盈虧由廠家自行負責,中間商只取傭金報酬,若銷售不出產品,仍可將產品退還給委托人。代銷商與銷售代理商一樣,也不擁有對產品的所有權,只有代表委托人銷售商品的權力,因此也只能領取傭金。代理與代銷的區別較為明顯:
①從理論上講,銷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銷是間接代理。
②從實務上講,代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代銷產品;銷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托方的名義售賣產品。
③銷售代理關系一般較為持久,大多有明確細致的代理合同,代銷關系較為短暫,代銷合同甚為粗略。
④銷售代理商一般是批發商,而代銷商一般是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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