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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有一筆增值稅繳稅直接做借:已交稅金貸:銀行存款 沒有計提的 現在調整為借:已交稅金 貸:轉出未交 但是轉出未交的借方還是有余額要怎么調整呢?
之前的會計開票做賬稅金合并在主營業務收入里了 扣稅后記的借 :應交稅金―已交稅金 現在 應交稅金余額表示負數 需要調整嗎 怎么調整呢
我在匯算清繳前補繳了去年增值稅,然后會計分錄我是這個寫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繳納的時候是,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銀行存款,這樣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