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業2019年自行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70萬元,銷售收入為500萬元。經稅務機關審核,發現以下事項未進行納稅調整: (1)已計入成本費用中實際支付的合理工資為72萬元,計提工會經費1.44萬元并上繳0.72萬元,計提職工福利費15.16萬元(不包括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計提1.08萬元的職工教育經費并全部列支 ; (2)管理費用中列支的業務招待費10萬元; (3)財務費用中列支匯兌損失10萬元; (4)投資收益50萬元為國外子公司分回的利潤,國外適用稅率為20%。該企業直接將50萬元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要求: 計算企業應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含糊的蛋撻
于2021-11-23 17:21 發布 ??2592次瀏覽
- 送心意
朱小慧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21-11-23 17:41
您好 計算過程如下
實際支付的工資72萬元,可據實扣除。
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72×2%=1.44(萬元),上繳了0.72萬元,納稅調增=1.44-0.72=0.72(萬元)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72×14%=10.08(萬元),納稅調增=15.16-10.08=5.08(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72×8%=5.76(萬元),由于企業計提并使用1.08萬元,不需要納稅調整。
工資及三項費用調增金額=0.72+5.08=5.80(萬元)
銷售(營業)收入=500(萬元)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500×5‰=2.5(萬元)10×60%=6(萬元),只能按2.5萬元扣除,納稅調增金額=10-2.5=7.5(萬元)
匯兌損失可以據實扣除,不用納稅調整。
境內生產經營所得額=70-50+5.80+7.5=33.3(萬元)
該企業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33.3×25%+50÷(1-20%)×(25%-20%)=11.45(萬元)
相關問題討論

同學您好,這個題太長了。我5分鐘寫不完。您追問一下吧。
2023-09-04 16:45:54

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和銷售收入的0.5%孰小的金額稅前扣除。
福利費按照工資總額14%以內扣除。
工會經費按照工資總額2%以內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工資總額8%以內扣除
2020-05-15 14:18:13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給你
2021-12-19 02:47:48

1)計算該企業當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2000*2.5-2.5*1500+20-450-600-48=172
2022-04-12 21:25:22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會計利潤=430+10+8-120-130-80=118
業務招待費限額1=430*0.005=2.15
限額2=20*0.6=12調增17.85
捐贈限額=118*0.12=14.16調增25.84
工費經費限額=(40+70)*0.02=2.2不調整
福利費限額=(40+70)*0.14=15.4不調整
教育經費限額(40+70)*0.08=8.8不調整
稅收滯納金調增4萬元
2022-01-10 16: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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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師 解答
2021-11-24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