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科要求不符合出口退稅的關單,在免稅申報中剔 問
能分清用于該筆免稅業務的進項稅額,全額轉出;無法分清的,按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占當月全部銷售額的比例,分攤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并轉出。公式為: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 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 × 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 ÷ 當月全部銷售額 。 會計分錄:借記 “主營業務成本” 等科目,貸記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 納稅申報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將轉出的進項稅額填報在第 14 欄 “免稅項目用”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填報在第 14 欄 “進項稅額轉出” 。 答
老師早上好!請問今年收到去年退回的匯算清繳個人 問
你好,你們是個體戶嗎還是什么 答
老師,貨拉拉那邊月結開票是一個公司,收款是一個公 問
您好,是開票方和收款方不一致,那在首次分錄后面附上協議,把相關協議留底保存好這樣以后的分錄可以不用附 答
算獲利指數時除的初始投資額,若前兩年都投入了,此 問
這個必須要的,都這算到0時點 答
老師您好 公司要幫忙過一筆業務 跟客戶簽了幾個 問
你好,也是可以的 你們可以先暫估入賬,之后收到發票沖暫估,個體戶或者個人的注意對方個稅需要完稅,時間會延長,是有風險的 答

老師城市土地使用稅,怎么計算的,還有計提的分錄怎么寫,我們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
答: 同學你好 計算方式 占用面積*單位稅額*使用月份/12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老師您好,我是房地產開發公司,請問土地使用稅需要計提嗎,分錄怎么做,謝謝
答: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企業按照規定的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教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計算土地使用稅有哪幾種方法?
答: 你好!房地產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 一 ) 建造期間土地使用稅計稅起始時間 開發階段的計稅起始時間,應當結合以下兩個文件進行判斷。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規定: 新征用的土地, 依照下列規 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 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 使用稅 ;(2)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 財稅 [2006]186 號 ) 第二條第一款規定: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 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 合同未 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 二 ) 建造期間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1. 總計稅面積的確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期間土地使用稅開征的計稅依據, 應依據下面兩個 規定: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 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 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國家稅務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 國稅 地字 [1988]015 號 ) 第六條: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 尚未組織測量, 但納稅人持有 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 尚未核發土地使 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房地產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 一 ) 建造期間土地使用稅計稅起始時間 開發階段的計稅起始時間,應當結合以下兩個文件進行判斷。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規定: 新征用的土地, 依照下列規 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 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 使用稅 ;(2) 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 財稅 [2006]186 號 ) 第二條第一款規定: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 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 合同未 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 二 ) 建造期間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1. 總計稅面積的確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期間土地使用稅開征的計稅依據, 應依據下面兩個 規定: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 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 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國家稅務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 國稅 地字 [1988]015 號 ) 第六條: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 尚未組織測量, 但納稅人持有 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 尚未核發土地使 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菁菁 追問
2020-04-27 09:24
樸老師 解答
2020-04-27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