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準備到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A上班,這家公司是投資了另一家B房地產公司,所以讓我過去監管財務,對方公司B現在是有財務的,因為以前我從沒有面試過,而且之前我一直做出納,也做了半年會計,我過去任職的話我需要怎么入手啊? 這公司是我老公介紹我去的,我大概問了一下這邊A公司現在就只有3個股東沒有其他員工了,他們幾個股東平時工資這些都從現金支付,我是要求公司給我買五險一金的,工資不可能從被投資B公司支付給我吧,我之前了解了一下情況,我就問誰給我發工資啊,我老公的意思好像是從B公司支付,因為是A把錢投資了B公司,公
“琴妹兒"
于2015-06-28 21:58 發布 ??779次瀏覽
- 送心意
羅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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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哪家給i發工資也沒有什么差別的,只要發工資,買五險一金。
2015-06-28 22:04:53

計提及繳納五險一金的會計處理
按照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對“應付職工薪酬”的規定: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可見:企業繳付的五險一金(不含代扣個人的部分)也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但對于國企存在應付職工薪酬限額的,機動靈活使用其他科目,但存在審計署將其定性為未按會計準則核算的風險)正常情況下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一)個人負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扣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設明細科目,三險:養老、醫療、失業)-個人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醫療保險
貸:其他應付款--失業保險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工資實際發放數)
(二)企業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設明細科目,五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企業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
(三)上交五險一金:
2015-04-12 09:13:12

你好這個不能,這個是包括個人社保和個人公積金
2021-06-15 12:27:41

舉例個人部分社保金額為279,公司部分為716,月工資3500
月頭繳納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716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279
貸:銀行存款 995
月底計提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716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716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工資3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500
個人部分從工資中扣回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3500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279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0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實發數)3221
2017-05-11 21:22:31

五險一金就按單位承擔的部分計提
2019-10-08 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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