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代開發票是偷稅漏稅行為嗎
從法律上來講,代開發票是一種什么樣的行為呢?《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禁止非法代開發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私自印制、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制作發票監制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由稅務機關依法予以查封、抵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雖然法律規定如此明確,但還是有不少人為牟利鋌而走險。記者調查暗訪中發現,有人隱身于電話及網絡中代開發票,也有人明目張膽地面對面兜售發票。在西安火車站廣場和解放路,一些街頭商販在不時地詢問過往旅客。
申請代開發票的情形
1.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并開具與其經營業務范圍相應的普通發票。但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商事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1)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范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意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2)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3)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納稅人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原則上應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持《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說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領取發票自行開具;確因業務量小、開票頻度低,可以申請經營地稅務機關代開。
2.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申請代開發票的情形
(1)正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2)應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并在補辦稅務登記手續后,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機關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為其代開發票。
(3)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3.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的情形
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通過專用設備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自行開具發票還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其開票金額均為其提供建筑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找人代開發票是偷稅漏稅行為嗎的分析就是這些,有些行為的判斷是簡單的,就算你沒有學習過會計,也能判斷,但是為了一些利益,明知故犯那就是不應該了,本文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