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應預繳稅款能否提前預繳?
企業所得稅一般是按季繳預繳(季末次月的15日前),年度匯算清繳(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繳納)。特大型企業按月預繳,具體由當地稅局核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預繳稅款是什么意思?
預繳稅款是為了保證稅款均衡入庫的一種手段。現行稅法規定,需要預繳稅款的稅種有:按季(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按季(半年)預繳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月(季)預繳的土地增值稅等。按月(季)申報的納稅期限是月度或季度終了后巧日內(節假日順延)。
企業可以季度或者月度預繳稅款,具體看企業的情況。會計工作需要具備非常強的實操性,所以會計新手在實際做賬過程中難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編關于問題“季度應預繳稅款能否提前預繳?”就介紹到這里。你掌握了嗎?如果想加強會計實操技能,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聯系,可以多多跟我們會計學堂的老會計交流心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