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為什么要加折舊
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第十六條規定了,補充披露間接法編制的現金流量表:
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至少應當單獨披露對凈利潤進行調節的下列項目:
(一)資產減值準備;
(二)固定資產折舊;
(三)無形資產攤銷;
(四)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五)待攤費用;
(六)預提費用;
(七)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的損益;
(八)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九)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十)財務費用;
(十一)投資損益;
(十二)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十三)存貨;
(十四)經營性應收項目;
(十五)經營性應付項目.
折舊和攤銷是當期不支出現金的費用,現金流量表間接法的起點是收入扣除所有成本費用后的利潤,因此必須把這個非現金費用項目加回來,還原回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
當然你要是直接法編現金流量表,就不涉及加回折舊攤銷的問題.
現金流量表的基本要求
第四條 現金流量表應當分別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列報現金流量.
第五條 現金流量應當分別按照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總額列報.
但是,下列各項可以按照凈額列報:
(一)代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
(二)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項目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
(三)金融企業的有關項目,包括短期貸款發放與收回的貸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與支付、同業存款和存放同業款項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業拆借資金、以及證券的買入與賣出等.
第六條 自然災害損失、保險索賠等特殊項目,應當根據其性質,分別歸并到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類別中單獨列報.
第七條 外幣現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現金流量,應當采用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或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現金流量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應當作為調節項目,在現金流量表中單獨列報.
現金流量表為什么要加折舊?這是基于間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現金流量表是一項重要的分析工具,無論是企業經營者還是債權人都非常看重,準確的編制現金流量表也是會計學堂必須掌握的技能.以上內容由會計學堂整理,感謝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