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和談判費用 不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的原因?
根據會計準則,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應包含為取得該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必要支出。
而談判費用(2萬元)和差旅費(3萬元)屬于取得資產過程中發生的間接費用或非必要支出, 其性質更接近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成本, 不屬于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必要支出,因此不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談判費用和差旅費應計入的會計科目:
這兩項費用應計入 “管理費用”科目。
-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業務招待費、差旅費、咨詢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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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5萬元(2+3)
貸:銀行存款 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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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煞孤星文不理: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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