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2016年至2017年2月由員工工資每月8000,都在掛賬,沒有實際支付,2017年5月實際按每月4000支付,剩下的怎么辦呢具體處理分錄?第二,2017年的1,2月工資多計提的,能不能借應付工資,貸管理費用,少計提的能不能借管理費,貸應付工資?
答: 您好,1、剩下的沖回。分錄,借;管理費用-工資等科目,負數,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負數。2、也可以的,但不如我上面的分錄規范。
公司規定:累計帶薪缺勤可以無限期結轉下一年度,員工離職無權獲得現金支付。公司有1名員工,月工資 1000,每年帶薪缺勤 30天。2018未行使帶薪缺勤權利。2018年確認的會計的分錄,借:管理費用 1000 貸: 帶薪缺勤 1000.。。若2019年,員工全部行使2018年的,2019年的帶薪缺勤權利,是做相反分錄嗎? 借:帶薪缺勤 1000 貸: 管理費用 1000 ?
答: 哦,思路是沒問題的,但是你在一九年的時候就不用單獨做個沖銷的賬務處理,直接是你算一九年的那個應付職工薪酬的時候,直接把這個金額減掉一起做就行。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每個月工資都有做管理費用了呀
答: 您好!你如果做了管理費用了就沒有成本了。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7-05-20 12:53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7-05-20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