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想問一下,我們公司有個項目,掛靠在一家建筑施工單位,我們給他們付2%的管理費,現在他們給項目上開了500萬的發票,說要預繳稅款費用2%,這個部分要我們公司承擔,我們還給掛靠公司提供增值稅專用抵扣發票成本的呀,我不知道這個預繳2個點的增值稅應不應該是我們承擔?
追逐我的明天。
于2020-06-29 17:04 發布 ??779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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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問題還有什么疑問嗎
2020-06-29 17:21:04

二級科目,財會2016.22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2020-07-02 14:17:46

用第一個科目就對了。
2023-06-02 09:28:28

您好,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異地工程預繳增值稅的。借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017-06-14 23:40:05

可以的,祝您工作愉快
2019-06-12 1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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