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用:計稅依據×稅率7% 計稅依據=納稅人實際所納增值稅+消費稅稅額請問消費稅額是如何計算呢
答: 你好 正常銷售情況下,消費稅應納稅額有三種計稅方法:從價定率(執行比率稅率):應納稅額=銷售額×適用的比例稅率;從量定額: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復合計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2B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下列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表述中,符合稅法規定的有( )。 A.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的,同時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B.納稅人欠繳增值稅被處的罰款應計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C.納稅人被查補的消費稅應計入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D.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扣繳義務人為負有增值稅、消費稅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答: C,D 選項A: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選項B:納稅人因違反增值稅、消費稅有關規定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增值稅進項稅額是否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答: 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銷項-進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