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有個問題理解不了,就是我18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當年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虧損額為154000元,19年1月季度申報時利潤總額是-156000元,4月季度申報利潤總額為-26000元,7月季度申報利潤總額為+137000元,然后納稅申報A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為137000元,但是10月份季度申報時利潤總額為+140000元,為什么納稅申報A表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是140000元?總額是156000元剪掉已經彌補的137000不應該還剩19000元嗎?為什么第三季度的利潤總額140000能全額彌補呢?
答: 你三季度的利潤總額是累計數,所以可彌補是140000
季度預繳時彌補了以前年度虧損,匯算清繳時怎么做?
答: 您好,匯算清繳正常做,如果做出來利潤是正的,下個季度你彌補的虧損還是要補繳稅款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平時季度彌補了以前年度虧損,次年匯算清繳時還需要再次彌補這部分虧損嗎嗎,如果是,不會造成重復彌補嗎,為什么是這樣呢
答: 您好,是可以的,因為年度匯算清繳,整體相當于重新計算一遍
所得稅匯算清繳中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為負數,17年新辦公司,21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寫A106000)為0,申報時顯示21行要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9行。19行已是負數了,此行要大于或等于0,怎么做呢
老師,我19年一季度預交了23元的所得稅,我如果今年只想交這點所得稅,但是有以前年度虧損,你說到時候匯算清繳時會牽涉到退稅嗎,因為退稅很麻煩


玩的新鮮 追問
2020-04-20 11:18
鄒老師 解答
2020-04-20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