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相關原理 滴滴打車是否構成壟斷?為什么?
野性的墨鏡
于2019-12-13 08:56 發布 ??3178次瀏覽
- 送心意
玲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12-13 08:58
可以參考這個
新滴滴出行是否構成壟斷?
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8月1日合并,這一日恰恰是《反壟斷法》實施8周年。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開始實施,而兩家的合并,看客第一時間想到的也是“壟斷”。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滴滴出行和優步中國合并涉及到的壟斷行為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易觀智庫2016年Q2公布的數據,根據日活人數,滴滴占據了中國專車市場份額的70%,優步中國占據了17%。滴滴和優步中國合并之后在專車市場將占據超過87%以上的市場份額,而在更細分的快車市場,份額有可能接近100%。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據媒體報道,去年年初滴滴和快的合并時,兩家企業便未向監管部門進行申報,但事后監管部門也并沒進行處罰。目前滴滴、優步中國均尚未向有關部門申報合并意向。
單純地從網約車市場來看,新的滴滴出行毫無疑問是屬于壟斷,不過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知名IT律師趙占領分析因雙方的具體營業數據暫未對外界公布,因此難以判定是否會因涉及反壟斷問題被商務部否決。然而從整個出行市場而言,網約車占比小,滴滴出行能否算壟斷尚無法下定論。
這其中就有一個很好的例子,谷歌。在美國,谷歌承擔了70%的網上搜索,谷歌在歐盟甚至比在美國更占主導地位。但是從技術上而言,用戶的擴大帶來的是數據樣本量的增加,由此可以更好地為用戶提供搜索服務,也就是說谷歌的壟斷地位從某種程度上對用戶有利。而至于谷歌有沒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需要監管部門的持續關注。另外搜索廣告業務,谷歌聲稱在整個廣告市場,搜索廣告占比遠稱不上壟斷。
同理,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規模的增加減少了邊際成本,服務更加精準和個性化。谷歌搜索并不是不存在競爭,在美國有必應,在日本有雅虎,在韓國有NAVER,等等,然而谷歌能持續保持優勢地位,其對龐大用戶數據的分析毫無疑問助力良多。滴滴出行也是如此,在未來可以知道用戶的用車需求,經常出行的地點和時間。這些數據在未來對拼車、順風車市場有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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