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與公司簽訂三月至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月后公司認為此人不符合條件,是只需要支付此人一月試用期工資就可以嗎?那這個勞動合同又該怎么辦
IU的男朋友
于2019-12-03 16:08 發布 ??937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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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12-03 16:10
應該過了試用期簽合同的,或者合同中標明有不合適的地方公司可以辭退他,給他試用期的工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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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過了試用期簽合同的,或者合同中標明有不合適的地方公司可以辭退他,給他試用期的工資就可以了
2019-12-03 16:10:59

同學你好,是說如果單位沒和你簽書面勞動合同已經超過了一個月,那就要支付2倍工資
2022-04-14 22:59:21

你好 是的 不滿足錄用條件的,才可以隨時解除的。
2020-07-26 10:24:45

因為就是那個企業這邊他把那個條件改了,對那個勞動者而言,他就不太公平,所以說不同意續訂也是要支付補償金。
2021-03-27 12:42:26

你好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有兩種情況下單位會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2、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那么經濟補償金該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021-05-17 1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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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16:16
樸老師 解答
2019-12-0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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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