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出讓的區別是什么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出讓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出讓主體是國有土地所有者,即國家,由法律授權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體實施;轉讓主體是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為性質不同。根據物權理論,出讓是他物權設定;轉讓是他物權轉移。
(三)轉移條件與程序不同。出讓條件無限制,簽訂出讓合同,繳出讓金,即可辦證;轉讓條件有限制,轉讓須經申請、審批或補辦出讓手續,繳納稅費,方可登記過戶。(四)交易市場不同。出讓在一級市場,即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壟斷;轉讓在二級市場,即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由轉讓。
使用權資產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問
企業取得是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 答
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屬于什么收入 問
企業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計入的科目需要根據企業的主營業務來判斷,如果企業主營業務就是轉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則計入到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如果企業主營業務并不是這個,而是其他的項目,只是偶爾發生類似的業務,可以計入到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答
使用權資產定義是什么 問
使用權資產核算的是承租人取得并持有的使用權資產的原價。使用權資產不是指承租的資產本身,而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使用這輛車的權利。新準則下,無論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對于承租人而言都不再進行區分,都要通過統一設置的“使用權資產”科目進行處理。 答
使用權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怎么體現 問
使用權資產是《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修訂版)》的產物。新準則下,無論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對于承租人而言都不再進行區分,都要通過統一設置的""使用權資產""科目進行處理,在承租人編制的資產負債表中,使用權資產需要單獨列示。 答
使用權資產是什么意思 問
使用權資產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資產的權利。租入資產發生的相關支出,借方計入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等科目核算,同時會導致貨幣資金減少,資產減少計入貸方核算。 租入資產發生的相關支出賬務處理是, 借:管理費用, 制造費用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答

轉讓國有土地權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有什么區別?為什么轉讓要征稅出讓不征稅
答: 國家出售使用權叫做出讓,企業或者個人出售使用權叫做轉讓,出讓是免稅的。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征收土地增值稅,轉讓就征收,出讓和轉讓有什么區別
答: 一)主體不同 出讓主體:國有土地所有者,即國家,由法律授權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體實施; 轉讓主體: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為性質不同 根據物權理論,出讓,他物權設定;轉讓:他物權轉移。 (三)轉移條件與程序不同 出讓條件無限制,簽訂出讓合同,繳出讓金,即可辦證;轉讓條件有限制,轉讓須經申請、審批或補辦出讓手續,繳納稅費,方可登記過戶。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請問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國有土地有什么區別?
答: 轉讓的話 是A公司轉讓給B公司 而出讓的話 是政府出讓給A公司哈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