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們的業務銷售的時候,比如一臺設備,8000,前期付定金4000,績效提成給他計了,下個月收到尾款3500,要怎么做科目
算是壞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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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在證明交易或事項發生,據以填制記賬憑證的作用方面,自制原始憑證與外來原始憑證具有同等的效力。這句話為什么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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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
會計交接時,交接清單寫的一式兩份,交接人,接收人各執一份,有監交人簽名,但是公司和監交人都沒有留存,這樣交接清單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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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你好,我申請的公司企業注銷,公告已經滿45天了。請問多久之內要去工商局辦理完畢注銷才有效呢?超過了多久就不可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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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1
老師,是上月多扣了員工公積金,和社保,怎么補,是把這個錢補到工資表的哪個部分?是基本工資加績效中,還是公積金那列負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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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老師,是上月多扣了員工公積金,和社保,怎么補,是把這個錢補到工資表的哪個部分?是基本工資加績效中,還是公積金那列負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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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老師,你好,考中級的話,有工作年限的要求,這個年限怎么算?是不是需要先把自己工作的公司到財局備案之后的工作年限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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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我公司一家供應商因對公帳戶不能正常使用,出具一份加蓋公章的結清證明來沖抵相應的應付帳款。請問這個結清證明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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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老師,我4月底注冊的一般納稅人。選的當月生效。5月的稅我都報過了,4月的賬是不是還要做呢,工資能做嗎?還有印花稅怎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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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上個月剛入職的員工 基本工資是3500 社保和公積金基數也是3500 可這月發上月工資的時候 多了績效 那我報個稅應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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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老師,我想要一份對外阜分公司財務監管制度,對于資金合同的管理,我該做什么才能及時有效的對他們的資金及時的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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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3
請教:有關商業匯票的規定
假如:甲公司給乙公司簽發了一張商業匯票,甲是出票人,乙是收款人,甲在給乙交付票據時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如果乙不聽話把此匯票繼續轉讓給丙公司,請問:乙公司的背書轉讓行為是否有效?丙公司是否享有票據權利?出票人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喪失流通性如何理解?針對初級職稱考試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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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3. 如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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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C
我的答案:D
參考解析:
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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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老師,您好!我們單位在6月1日在國稅代開了一張專票,稅率3%,此時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在6月22日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當月生效,這個月報稅的時候不能按簡易計稅做處理?不能進行補充備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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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2019年月一日購入一項管理無形資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為2000萬元,增值稅額為120萬元,使用增值稅率6%,該無形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為八年,甲公司估計年限為5萬元。局限累計開銷,法國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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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假設某5年期債券,面值為1000元,票面利率為6%,每年付息一次,到期收益率8%,試計算該債券的Macaulay久期。若到期收益率上升或下降5基點后,債券的價格分別為918元和922元,試計算該債券的有效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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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0
你好,老師,我們公司之前是小規模納稅人,現在變更成一般納稅人,7月生效。那7月前領導開的費用啥的,能報銷嗎?報銷在7月或者7月之后可以嗎?前期小規模期間,沒開過銷項票,沒做賬,都是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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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老師,個體工商戶在6月份從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7月正式生效后,在6月份之前進的貨發票7月后才收到,是不能抵扣了對嗎?還有在6月賬上余沒有抵扣的進項稅又怎么做賬務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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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購買軟件,在合同生效后收到合同金額30%的發票即付30%的款項,軟件未安裝未驗收,這個如何記賬?不能記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吧!通過預付賬款核算對嗎?等安裝驗收后再從預付賬款轉無形資產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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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如果擬信賴以前審計獲取的某些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每次審計時從中選取足夠數量的控制,測試其運行有效性,不應將所有擬信賴控制的測試集中于某一次審計,而在這之后的兩次審計中不進行任何測試,這是書中原文,我理解的意思是,擬信賴以前的審計證據,只要在本期證明控制未發生變化就行,為什么還要每次選取足夠數量的控制,測試其有效性,那這樣不就相當于直接測試本期的控制了么,怎么還叫擬信賴以前審計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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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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