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
一、環境保護稅征稅范圍是什么
1、環境保護稅征稅范圍如下:
(1)大氣污染物,不包含溫室氣體二氧化碳;
(2)水污染物;
(3)固體廢物,比如煤矸石、尾礦、危險廢物、冶煉渣、粉煤灰、爐渣以及其他固定廢物;
(4)噪音,僅包含工業噪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
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二、環境保護稅的計算方式有哪些
1、納稅人安裝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計算;
2、納稅人未安裝使用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監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的監測數據計算;
3、因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等原因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
4、通過以上發放還不能確定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抽樣測算的方法核定計算.
以上詳細介紹了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是怎樣的,也介紹了環境保護稅的計算方式有哪些.作為一名單位的財務工作者,特別是主管稅務的財務工作者,一定要特別清楚,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到底是怎樣的,這樣才可以衡量自己的企業是否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