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出口退稅率率為多少?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8〕32號 第四條所述
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對于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其出口退稅率率主要是以下情況:
一、2018年7月31日前的出口業務:
1、外貿企業:
出口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業務,取得17%稅率的專用發票,按17%出口退稅率申請退稅;取得16%稅率的專用發票,按16%出口退稅率申請退稅。
出口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業務,取得11%稅率的專用發票,按11%出口退稅率申請退稅;取得10%稅率的專用發票,按10%出口退稅率申請退稅。
2、生產企業:
出口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業務,按17%出口退稅率申請退稅。
出口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業務,按11%出口退稅率申請退稅。
二、2018年7月31日后的出口業務
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業務,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
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為率11%的出口業務,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對于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其出口退稅率率的變化主要是從2018年7月31日前后來分析的,相信您不難得出這一結論。更多會計方面的最新政策,會計學堂將會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