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商業保險不能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相關規定:
對符合補充醫療保險規定的,企業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計提而未實際支付的也不得稅前扣除;
如果不符合補充醫療保險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補充商業保險是自己交嗎?
答:根據《保險基礎知識及相關法規》里說的補充商業保險;
可以雇主全部負擔也可以雇主和雇員按比例分擔;
不可以雇員全部負擔.
但在保險實務中,有雇主全部負擔的、也有雇主和雇員按比例分擔的、也有雇員全部負擔的(不過這種情況很少).
因此,具體根據實際情況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