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納稅期數如何規定的 怎么選擇
個稅納稅期數如何規定的?
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應當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期限.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作了如下具體的規定:
(1)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稅款,都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2)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3)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等特定行業以及財政部確定的其他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款,按月計征,自年度終了30日之內,合計其全年工資、薪金所得,再按12個月平均并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多退少補.
(4)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30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人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后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5)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義務人,應當在年度終了30日內,將應納稅款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個人所得稅繳納地點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地點如下:
一、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應當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應當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三、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當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四、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是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應當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稅務機關申報.
納稅人不得隨意變更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地點.由于特殊情況變更的,須報原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個稅繳納期數要怎么選擇?
納稅期數,就是納稅期間的個數,看有多少個納稅期間.
納稅期間指每一個納稅期限的起訖時間.納稅期限可分為以天為單位的納稅期限、以月為單位的納稅期限、以季為單位的納稅期限和以年為單位的納稅期限等多種,每一個納稅期限都有一個起訖時間(以1天為單位的納稅期限除外) ,這就是納稅期間.
如以10天為納稅期限,以四月份為例,當月3個納稅期限的納稅期間分別為1~10日、11~20日和21~30日; 如以一個月為納稅期限,以五月份為例,該納稅期限的納稅期間為5月1~5月31日; 如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以第三季度為例,該納稅期限的納稅期間為7月1日~9月30日; 如以一個年度為納稅期限,若采用歷年制,該納稅期限的納稅期間為1月1日~12月31日,若采用七月制,該納稅期限的納稅期間為日歷年度當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以一個年度為納稅期限的納稅期間,通常稱"納稅年度".
什么是按次納稅,按期納稅?
1、按次納稅
按次納稅是根據應稅行為的發生次數確定納稅期限.如屠宰稅、筵席稅、遺產稅、耕地占用稅以及臨時經營者,均采用按次納稅的辦法.
2、按期納稅
按期納稅是指根據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通過確定納稅間隔期,實行按日納稅.
按期納稅的納稅間隔期分為1天、3天、5天、10天、15天和1個月,共6種期限.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情況分別核定.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天內申報納稅;以其他間隔期為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天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0天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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