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增值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企業將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換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權行為,屬于有償取得“其他經濟利益”,而作為被投資企業,取得無形資產、不動產包括接受投資入股形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不動產,其進項稅額同樣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就意味著投資企業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應計算銷項稅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給被投資企業作為抵扣進項稅額的憑據,打通了增值稅“環環征收、層層抵扣”的鏈條。
外購的無形資產包括什么內容呢?
外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專業服務費用、測試無形資產是否能夠正常發揮作用的費用等,但不包括為引入新產品進行宣傳發生的廣告費、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也不包括在無形資產已經達到預定用途以后發生的費用。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無形資產,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際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為購買價款的現值。
綜上所述,因此,企業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取得股權就是取得了經濟利益,屬于“有償”轉讓,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如果你對無形資產感興趣的話,小編建議你可以來會計學堂網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