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發票符合哪些條件能抵扣增值稅?
1.運輸發票必須合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準予抵扣的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是指國營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抵扣貨運發票種類,不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貨運定額發票。
2.運輸發票上注明的扣除項目必須符合規定。準予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在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上注明的運費、建設基金,不包括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
3.貨運發票內容填寫必須齊全且與購貨發票內容相符。準予計算扣除進項稅額的貨運發票,其發貨人、收貨人、起運地、到達地、運輸方式、貨物種類、貨物數量、運輸單位、運輸金額等項目填寫必須齊全,與購貨發票上所列的有關項目必須相符,否則不予抵扣。
4.運輸費用價格要合理。納稅人購進、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明顯偏高,經過審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
增值稅抵扣的條件是什么,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有關增值稅抵扣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國的增值稅只對工業部門征收,對服務業征收營業稅。由于工業增值稅具有不同環節抵扣的機制,而營業稅不存在抵扣,服務業承擔的稅負比工業要高,不利于促進服務業的發展。《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完善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此前也強調,我國計劃實施一系列稅收體制改革,包括優化增值稅和營業稅稅收制度,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求是》雜志上撰文,也提出在實施和完善消費型增值稅的基礎上,結合增值稅立法,穩步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逐步消除重復征稅,促進服務業發展。
“營業稅改革也是個老問題,服務業企業多繳納營業稅,近幾年來,很多服務業企業反映稅負水平較繳納增值稅的工業企業稅負水平高,開始呼吁營業稅轉為增值稅,這也是現代服務業的發展需要。”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曾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如此表示。
增值稅有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征收兩種計算方法,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被稱為一般計稅方法。一般計稅方法的適用對象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注意,企業并不是在設立是就是天然一般納稅人,是需要經過認定的,在沒有認定成一般納稅人之前,企業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是不可以抵扣的。正因如此,有些企業會要求出票人將此前的進項發票延后開具,直到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之后。嚴格來說,這種做法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除非交易雙方稅務規劃做的比較成功。例如某企業到五月才能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那么其三月采購的貨物所取得的增值稅與用發票就無法進項稅額抵扣。為此,企業可以與對方協定采用收購收銷的方式,在交易合同中約定驗貨使用后兩個月再實際支付,根據稅法規定,采用賒銷結算的,納稅義務產生的時間是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由于約定的收款日期延后兩個月,到五月銷售方產生納稅義務,企業到時取得的增值稅與用發票就可以進行進項稅抵扣。主體與交易的相互配合是必須要掌握的。
取得法定扣稅憑證
對增值稅的管理是以票控稅,進項抵扣必須取得法定的扣稅憑證,營改增之后,目前法定的扣稅憑證主要分為四類:增值稅與用發票海關的完稅憑證農產品的采購發票營改增后支付境外非居民企業等款項時扣繳對方增值稅取得的稅款繳款憑證扣除憑證的形式合規
對于憑證上要素的填寫必須符合稅法的要求。例如,營改增之前,運費發票為法定扣稅憑證,其中有里程、單位里程運費的填寫項,根據國稅發[2007]101號文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67號)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一項運輸業務無法明確單位運價和運費里程時,“運價”和“里程”兩項內容可不填列。而有時企業從地方稅務局開出的運輸發票上的運價機打統一給定為0或1,因而導致最后在扣除時,可能無法扣除。
業務真實發生
在增值稅發票管理上存在“虛開發票”和“代開發票”的問題,而真實的業務是指在一定的主體之間發生,且業務內容、金額等都與憑證一致。
在規定時間內認證和申報抵扣
增值稅與用發票:必須在開具之日起的18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或在網絡上進行認證比對及申報抵扣。海關完稅憑證:先比對,后抵扣,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完稅憑證認證及報送期限為開具日期180日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對于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支付非居民企業等取得的稅收繳款憑證的時效暫時從寬處理。
運輸發票符合哪些條件能抵扣增值稅?首先是要合法,其次是扣除的項目是符合規定的,三是發票內容填寫必須齊全且與購貨發票內容相符,最后那就是價格要合理,更多發票相關內容,敬請關注開機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