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發展產業的進口設備免增值稅嗎?
問:國家鼓勵發展產業購進的進口設備,今年是否免進口環節增值稅和關稅?
答: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第43號公告規定:
1.自2009年1月1日起,對《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設備、加工貿易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上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恢復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在原規定范圍內繼續免征關稅。
2.自2009年1月1日起,對《海關總署關于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署稅[1999]791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進行技術改造,以及按《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批準的外商投資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及其配套技術、配件、備件,恢復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在原規定范圍內繼續免征關稅。
3.自2009年1月1日起,對軟件生產企業、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城市軌道交通項目,以及其他比照《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執行的企業和項目,進口設備及其配套技術、配件、備件,一律恢復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在原規定范圍內繼續免征關稅。
4.對2008年11月10日以前獲得《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的項目,于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報進口的設備及其配套技術、配件、備件,按原規定繼續執行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2009年7月1日及以后申報進口的,一律恢復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符合原免稅規定的,繼續免征關稅。
如何辦理鼓勵類項目進口設備免稅?
辦理進口設備免稅指南
免稅政策
政策:對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國內投資項目,符合《外商
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并轉讓技術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額內進口的自用
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包括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
增值稅已經恢復征收
辦理程序和需提交材料:
1.到各縣市計經委辦理立項手續
需提交:企業申請立項請示、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銀行貸款意向書或承諾書、項目環評
意見、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引進設備自用承諾書。
鼓勵發展產業的進口設備免增值稅嗎?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是不免征增值稅的,只免征關稅,增值稅以及恢復征收了,關于進口設備免稅需要哪些資料上文也介紹了,還有疑問的,歡迎點擊會計學堂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