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購房差價收益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某單位建造了一幢住宅樓,建造成本每平方米3000元,對本單位職工銷售價為2500元,對外銷售價為3500元。購買這套樓房取得的差價收益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的差價收益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要弄清楚所出售的房屋是否符合公有住房房改有關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3號)規定,一、根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關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間,按照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房改成本價格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職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價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價格或市場價格而取得的差價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二、除上述第一條規定情形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款所稱差價部分,是指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于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差額。三、對職工取得的上述應稅所得,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辦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先將全部所得數額除以12,按其商數并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表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根據全部所得數額、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征稅。
該單位所建造的住宅樓既有對內銷售價格又有對外銷售價格,顯然不是公有住房,而是商品房,依據上述第二條規定,職工購買本單位的樓房所取得的低于3000元建造成本的差價收益,不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優惠,屬于征收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上述第二條“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并比照上述第三條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投資收益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投資方企業從被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于聯營企業,則不退還已繳納的所得稅,如投資方企業的適用稅率高于聯營企業的稅率,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應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補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稅收扣除額=來源于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補繳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
上述聯營分回利潤補稅的規定僅限于地區稅率差異,如果聯營企業因享受稅收優惠而適用稅率低于投資方適用稅率的,則不需補稅。
優惠購房差價收益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內容是職工購買本單位的樓房所取得的低于3000元建造成本的差價收益,不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優惠,更多稅費相關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