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過發票如何作廢
發票作廢滿足的條件:
首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 “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對于報銷過的發票需要作廢,則首先要寫份報銷說明,說明因什么原因需要作廢發票,將需要作廢的發票退給開票方,開票方收到發票后,然后按作廢的流程,到稅控系統的將該張發票作廢,重新開具新的發票。
如何作廢發票呢?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進入開票系統:將金稅盤插入計算機的usb口上,雙擊“開票軟件”圖標。
2.啟動開票軟件,選擇操作員并輸入用戶名密碼及口令。默認密碼為123456,證書口令為12345678。證書口令錯誤輸入5次后,需要持金稅盤到稅務機關辦稅大廳重簽證書。
3.點擊【發票作廢】
4.顯示本月全部未抄稅未作廢的發票,點擊選擇需要作廢的發票信息后點擊右上角【作廢】。
注意:
1.隔月發票無法作廢,須做紅沖(點擊此處查看:發票紅沖操作流程);
2.作廢操作無法取消,作廢后發票就作廢咯~此處蘇州航信建議大家,在選擇需要作廢發票的時候,雙擊打開發票,核對確認是需要作廢的發票后直接點擊當前頁面處的【作廢】。
3.在作廢完發票后,可在【發票查詢】中查看,將不在【發票作廢】中顯示。進入后點擊相應發票信息可查看到【作廢標記】顯示【是】。
4.與其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紙質發票也需作廢,紙質發票共三聯,將三聯發票收集齊后,在發票中間醒目的地方手寫【作廢】二字或蓋【作廢章】,并在發票上部的【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章】剪一個V字口破壞該發票,處理完成后將該紙質發票交給會計,由會計統一裝訂保管。
5.作廢完畢后,次月企業納稅申報時,該張發票無需再交票面顯示的稅金。
關于上述“報銷過發票如何作廢”,文中給大家整理出相應的處理方法,對于發票作廢的流程,文中也給大家做出了詳細的流程,有不全面的地方,期待大家指出來,為獲取更多財務相關的知識歡迎大家繼續關注我們會計學堂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