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租賃預繳增值稅會計處理
(一)一般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應預繳稅款計算公式: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2)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按照3%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應預繳稅款計算公式: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二)小規模納稅人
(1)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除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外,應預繳稅款計算公式: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應預繳稅款計算公式: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2)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出租不動產五種應稅行為,可選簡易計稅
從稅制適用而言,一般納稅人不動產租賃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1%,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征收率,其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簡易征收適用5%的征收率,而實際征收率會小于5%,因為在征稅時房租等內容會剔除掉含稅的成分,這樣就使得增值稅征收的稅費要低于5%,從而達到節稅效果.
1、一般納稅人將2016年4月30日之前承租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計稅辦法計稅;一般納稅人承租方的租賃合同簽訂日期在營改增試點前的,轉租業務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轉租不動產按照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繳納增值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3、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4、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建設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5、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租賃預繳增值稅會計處理,通常情況都是納稅人在自己所在的稅務機關單位進行納稅,自然人就只需要在不動產所在地進行預繳了;不同類似的納稅人身份對于不動產租賃的會計處理方式都是不一樣的,這點在上文中都有介紹,如果你感興趣的話可以來會計學堂網進行學習,這里有很多類似的會計知識可以免費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