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一般開具什么稅率的增值稅發票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從2019年4月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請您盡快將稅控設備聯網,完成對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的升級,并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依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定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實申報,應享盡享減稅紅利。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3月31日之前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之后的,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發票。
以下是六種常見結算方式舉例說明: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發票。
(二)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
如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在3月31日之前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在4月1日之后,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發票。
(三)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
如在3月31日前發出貨物,應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在4月1日后發出貨物,則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發票。
(四)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發票。
(五)提供應稅服務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發票。
(六)采用預收款方式提供租賃服務的
如在3月31日之前收到預收款,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在4月1日之后收到預收款,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發票。
如果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3月31日之前,請及時在3月31日前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如果未能及時開具發票,應先將該筆收入作為“未開具發票”銷售額申報繳納增值稅,在4月1日以后可按原適用稅率補開增值稅發票;
如果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4月1日之后,卻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的,在收回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所有聯次并作廢或沖紅后,可按照調整以后的稅率開具正確的增值稅發票。
對納稅人未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申報繳納增值稅,未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形,稅務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增值稅發票的構成是什么?
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兩聯:發票聯和記賬聯。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
第一聯:記賬聯,是銷貨方發票聯,是銷貨方的記賬憑證,即是銷貨方作為銷售貨物的原始憑證,在票面上的"稅額"指的是"銷項稅額","金額"指的是銷售貨物的"不含稅金額價格"發票三聯是具有復寫功能的,一次開具,三聯的內容一致第一聯是記賬聯(銷貨方用來記賬);
第二聯是抵扣聯(購貨方用來扣稅);
第三聯是發票聯(購貨方用來記賬);
四聯:
第一聯 藍色 存根聯
第二聯 棕色 發票聯
第三聯 綠色 抵扣聯
第四聯 黑色 記賬聯
各聯的作用:
第一聯:存根聯,銷貨方留存備查。
第二聯:發票聯,購貨單位作付款的記賬憑證。
第三聯:稅款抵扣聯,購貨方作扣稅憑證。
第四聯:記賬聯,銷貨方作銷售的記賬憑證。
其中,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一般納稅人自行確定。
加油站一般開具什么稅率的增值稅發票,開發票是財會人員日常的業務之一,但是仍有很多人不會開發票,不知道怎么開發票,發票專用章也不知道該如何使用或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開出發票來不知道該留哪一聯。這就是會計學堂本期所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