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攤銷怎么處理?
上述公司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應作為無形資產。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六十七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因此,土地出讓金應作為無形資產,按照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土地出讓金攤銷年限是多少?
1。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2。入帳后,自當月起,根據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年限(一般為70年,你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證上規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確定),分期攤銷計入企業管理費用.
3。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應當將尚未攤銷完的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雖然土地使用權的攤銷期限可以很長,但實際攤銷中,由于轉入建造項目成本的原因,攤銷期十分有限。
結束語:土地出讓金攤銷年限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來定,一般年限為70年,你知道”土地出讓金攤銷怎么處理“了嗎?更多詳情可以點擊窗口讓在線老師為你解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