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單位與開票單位不一致如何做賬?
財務管理制度要求,付款和發票對應的信息需要一致,不一致的情況下:
雙方協調溝通,發票接收公司部是付款公司,需要發票公司出具說明由其他公司代付,需要重新簽訂協議,三方協議上要清楚的說明貨物由誰配送,發票由誰提供,款項支付給誰;
要求發票接收公司和付款公司溝通一致后,保證發票接收公司和付款公司信息一致后再進行交易(通俗一點就是不能自己付款,先借好錢再付,發票也不作變更);
付款與發票金額不符,如何做賬?
用金額來說明一下,您購買一臺打印機發票金額3500元,您用您個人的京東京豆抵扣現金500元,實際您個人支付了3000元現金。
既然單位同意您用現金在網上商城購買商品,那么您就可以憑借銷貨方開具的發票按照您單位的報銷流程進行報銷!
采購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3500
貸:現金 3500
如果您單位還需要看您支付憑據,要求您說明支付的金額為什么與發票不符,您可以說明京豆是您個人積累的折現優惠,對單位來講應該按照發票金額向您全額報銷!
付款單位與開票單位不一致如何做賬?整體上來說,稅務局是不容許這樣的行為,需要保持合同、資金流、貨物流、票據流一致。如果企業遇到這樣的情況,那就和需求方重新簽訂合同協議說明金額,開票和單位都必須是一致才可以。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的見解,小編老師建議你可以來會計學堂網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