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利息所得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了個人取得的應繳納個稅的所得: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公司向個人借款利息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1、企業向個人借款,支付利息時,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按利息收入的20%計算個人所得稅
2、企業提取的利息,應該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支出”,不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企業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時,要按合同記載金額的0.05‰計算繳納印花稅。
4、按照《財政部,企業向個人支付借款利息時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督導企業或有關組織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屬于債權性股息所得、轉賬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對于這一點,因為國家已于2008年10月停止征收儲蓄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的《關于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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