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收入核算會計分錄怎么寫?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成本價)
商品銷售是指商品生產企業通過貨幣結算出售所經營的商品,轉移所有權并取得銷售收入的交易行為。對于商品銷售的核算,同樣由于企業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其賬務處理也有所不同。
為了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取得銷售收入的情況,應設置“商品銷售收入”科目。企業銷售商品,實現銷售收入后,將商品銷售額計入該科目的貸方,將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科目。
結轉已售商品銷售成本時,應將已售商品的銷售進價成本計入“商品銷售成本”科目的借方,并將已售商品從“庫存商品”科目中轉出,即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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