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常見手段有哪些
一、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
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是財務造假的一種常見手段。這種手段通常用于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由于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其向公眾披露的合并會計報表數據涵蓋了多個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這些關聯企業雖然各自獨立核算,但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并數據提供了可能。
二、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
這種方式是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一些公司為了避免停市摘牌厄運,會利用各種形式的重組和資產轉讓、股權轉讓等方式調節報表,以扭虧為盈,涉險過關。然而,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并不是總能得到,往往會導致企業業績的大幅波動。
三、賬面資產與資產實際價值背離
在資產負債表中,有些上市公司會列入大量的虛擬資產,如待處理財產損溢、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等。這些虛資產部分在許多公司中占有較大的數額,實際上是以往年度不穩健的會計政策造成的后果。此外,還有一部分應收賬項、存貨、固定資產等可能存在價值背離的情況,只有在企業最終清算時虛實差別才充分顯現出來。
什么是財務造假?
財務造假指的是企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采用各種欺詐手段在會計賬務中偽造或變造會計事項,掩蓋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情況的行為。
財務造假的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五條: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財務造假常見手段有哪些?整體上來說,上文提及到的關于企業財務造假手段知識的介紹,相信這些知識對學員們理解財務造假手段應該是有所幫助的。在這里,小編老師則是需要重點提醒大家,企業財務的造假手段肯定不止上文提及到的三種,企業的財務造假手段層出不窮的,作為企業專業的財務人員可以不造假,但是不能不懂其他的手段技巧,因此如果你們想要全面學習此方面的知識,不妨來本網站上免費搜索相關知識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