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從業人數怎么寫?
答:該指標為時點指標,不包括最后一日當天及以前已經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人員,是在崗職工、勞務派遣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之和. 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執行"誰發工資誰統計(勞務派遣人員除外)"的原則,即在法人單位直接領取工資、生活費的人員都應由發放單位統計,勞務派遣人員無論是否直接發工資都由使用方統計,輸出方不統計. 勞務派遣人員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被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且勞務派遣單位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人員.
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不能超過員工人數的百分之十嗎?
答:是的,不能超過10%,全部轉為勞務派遣是不可以的,具體規定如下: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四條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前款所稱用工總量是指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
計算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單位是指依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勞務派遣員工依法合同須知: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五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第六條 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被派遣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七條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勞務公司從業人數怎么寫?上面編者講解了這個問題,勞務公司的從業人數也是根據工作來說的,一般在勞務公司也是分配不同的工作并且能夠很好的完成,才會享受勞務公司的待遇.勞務公司是一個服務行業,他可以幫助失業的人找工作,也可以幫助用人單位找工人,做到很好的中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