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發票必須寫不動產地址嗎
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發票必須備注不動產地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23號規定: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 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 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 開增值稅發票時,還要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房屋租賃發票是專門針對房屋出租收入而設計開具的發票.房屋租賃發票是去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開具申請、辦理開具手續,由地稅局代為開具.
一般租賃合同約定房屋租賃價格是否含稅,如果含稅,則由出租方去繳納稅金;如果不含稅,則由承租方去繳納稅金.
房屋租賃可以開專票嗎?
1、房屋租賃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總局2016年16號公告規定,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開增值稅發票.
稅總函〔2016〕145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以向地稅局申請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房屋租賃如何作賬務處理?
1、房租是每月支付一次的,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房租
貸:現金/銀行存款
2、房租為每年支付一次的,分錄如下:
(1)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現金/銀行存款
(2)取得發票,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房租
房租發票必須寫不動產地址嗎?為了便于大家的理解,上述文章中會計學堂小編列舉出了具體的文件規定內容來解答這個問題.相信看了文章的內容,大家一定有所收獲.文章還對相關的問題進行了講解,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