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待攤費用當月攤銷還是次月攤銷?
從轉入次月開始攤銷。
小企業準則:
第四十四條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其攤銷期限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根據其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管理費用,并沖減長期待攤費用.
(一)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二)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四)其他長期待攤費用,自支出發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得低于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固定資產應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開始計提折舊,終止確認時或劃分為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時停止計提折舊.為了簡化核算,固定資產應用指南仍沿用了實務中的做法: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長期待攤費用當月攤銷還是次月攤銷?會計學堂小編的看法是:如果是在月末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就從下個月開始攤銷。如果是在月初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就從當月開始攤銷。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