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流與發票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

2018-12-13 11:3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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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大數據環境下,稅務風險也越發突出,財務人員面臨更大挑戰,如果面對合同流與發票流不一致情況我們該如何呢?合同流與發票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又有哪些呢?下面讓我們來學習一下這方面知識.

合同流與發票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

一、很容易涉嫌是假合同或陰陽合同.

二、如果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則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都不能進行進項抵扣,被懷疑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

三、很容易涉嫌虛增成本,偷騙稅.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依據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同流與發票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

如何避免合同流與發票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

一、跟哪個單位簽合同,就必須讓那個單位給你司開出發票.

二、檢查發票真偽,可以進去稅務系統查驗.

三、注意合同流、發票流、資金流需一致性.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了解到合同流與發票流不一致的稅務風險哪些,情節嚴重將構成犯罪,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點到如何避免不必要風險,我們應該要合理合法減少風險.如果大家還有想了解更多詳情,歡迎咨詢會計學堂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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