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票據的一般規定

2017-07-27 11: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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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介紹的是2018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票據的一般規定,具體內容請看下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年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結束,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雖然新版教材暫時還未發布,但考生們可以根據之前的真題來預習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做好預習工作,為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打下堅實的基礎。為了幫助考生們更高效的學習,會計學堂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給大家提供幫助!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票據的一般規定

(一)票據當事人

1.基本當事人--3個,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當事人: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

(二)票據權利: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三)票據權利喪失補救

1.掛失止付; 2.公示催告;3.普通訴訟

(四)票據權利時效:2年、6個月、3個月。

(五)關于提示付款期限。

上述知識點是票據的一般規定,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詢窗口會計學堂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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