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支付給員工的通訊費如何稅前扣除
根據《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關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地稅企所〔2010〕5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通訊補貼,應納入職工工資總額準予扣除,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
員工工資薪金確認時遵循什么原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企業支付給員工的通訊費如何稅前扣除?整體上來說,其實我們都知道企業支付給員工的通訊費用不在是將其計入福利管理費用處理,應該是將其計入工資薪金范疇內進行稅前扣除的,大家對此員工通訊費用處理還有其他的問題需要咨詢,那么小編老師倒是建議你們來這里進行搜索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