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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境內的利息、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B企業應代扣代繳A企業的預提所得稅=(50+20+30+500-420)×10%=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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