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教老師,用今年匯算清繳納的所得稅款,做財審的金額,因為之前少計提了,在做財審時把所得稅計提金額按匯算清繳納的金額做報告只可以嗎,
答: “在做財審時把所得稅計提金額按匯算清繳納的金額做報告只可以嗎,”這句話是什么意思?
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候因為19年職工工資計提金額比發放金額大,所以調增了應納稅所得額,所以繳納的所得稅比賬面計提的所得稅費用大了。這種情況是不是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分錄如何編制?是在匯算清繳前做賬呢?還是匯算清繳之后?
答: 你好,這種情況不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只要修改財務報表就行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電子稅務局財務報表(年報表)的利潤表中所得稅費用為會計利潤計提的所得稅,去年做20年匯算清繳有補交所得稅,當時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來做的補交所得稅的分錄,那今年在做21年匯算清繳填報利潤表的上年金額時,是完全把去年做匯算清繳時利潤表的數字抄錄進今年做21年年報表中嗎,匯算清繳補交的所得稅不用管它嗎
答: 如果你用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就要把所得稅費用放入上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