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負債賬面價值=50(萬元);計稅基礎=50-50=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萬元為什么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方寧老師說:大納小扣。那不是應該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答: 同學您好,對于合同負債,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產生差異的原因是在稅法上,合同負債在未實際發生時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在會計上已經確認為負債。 “大納小扣” 通常是針對資產而言的。對于負債,合同負債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意味著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以稅前扣除,會減少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所以產生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老師這如何判定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是說賬面價值>計稅基礎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答: 學員您好,您這里把他視作資產來看,賬面價值是0,計稅基礎是40,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交易型金融資產成本10,公允價值20,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產生的不應該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嗎
答: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個差異
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就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上加上,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就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上調減,我的理解對嗎?
這是怎么視為資產的?允許以后年度扣除的廣告費,書上說的可以不能確認為資產,如果視為資產,計稅基礎是250,那會計這邊是0?資產大于賬面,不應該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嗎?這里的資產怎么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