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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房租沒有取得發票,當時記入管理費用辦公費,匯算清繳的時候時候調增科目里面好像沒有這個調增事項,那我在納稅調整明細表里的其他欄目調增可以嗎
老師,19年的匯算清繳,當時的會計沒有進行納稅調整,例如業務招待費沒調增,那今年匯算清繳我需不需要再調整呢?還是不用管,只調增19年的數據就可以呢?
購買的稅控盤發票可以全額抵扣,但是公司現在還沒有需要交的增值稅,報稅時抵減稅額那行,可以把購買稅控盤的200和維護費280填入嗎?
2016年的發票(餐費,住宿費,油費),匯算清繳前還能報銷嗎?目前還沒做匯算清繳,報銷需要納稅調整嗎,調增還是調減?按理說是增加2016管理費用啊,這個要去稅局專項申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