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本月交23年10月-23年12月的印花稅,建筑工程勞務公司,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第四季度的開票收入嗎?開的都是建筑服務發票,建筑服務*勞務,印花稅上是建筑工程合同,請問計稅依據就是開票收入嗎?
答: 你好,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確的呢
老師,有銷售產品也有建筑工程服務,印花稅計稅依據是什么呢?
答: 你好銷售產品安購銷合同繳納 建筑工程服務安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繳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建設工程類合同印花稅未足額申報預警: 勘察設計類發票(不含稅)開具金額0元,勘察設計類發票(不含稅)取得金額13920.38元,印花稅申報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申報計稅依據元,建筑服務類發票不合稅)開具金題15728103.24元,建筑服務類發票(不含稅)取得金額907617.29元,印花稅申報中建設工程合同(含建筑安裝工程承保合同)凈入庫計稅依據2813271元,這是什么意思,我公司繳納了印花稅,怎么還顯示未足額申報
答: 你好 他們現在是在根據你的開票系統里面的數據匹配你的印花稅是不是交夠了的 你先自查一下的哈 核對一下數據的 看是不是都交了的


無?? 追問
2024-01-08 15:30
小小霞老師 解答
2024-01-08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