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年建筑業是以合同時期進度款還是以貨物轉移為納稅人義務時點呢
答: 以工程進度
大銘老師您好 請問:在您的《建筑業涉稅解析與風險防范》第一節中 在27分鐘處,某公司簽訂了G港A3 標段工程 合同約定工期為7個月 前5個月每月20號按合同造價的10%支付進度款 其余款項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若第二期進度款是2月25日收到 則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點為2月20日吧?為什么大銘老師回答的是1月20日?
答: 您好,是老師口誤,應該是2月20日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建筑業的合同,是萬分之三繳納對嗎?
答: 你好 要看具體涉及的是什么合同 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萬分之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