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們單位委托外單位研發,研發完成后,對方給我們開了發票,有軟件開發也有服務費,我想咨詢一下是否能全部算委托研發加計扣除,在加計扣除時是否需要申請軟著或者需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同
Sherry
于2023-07-23 06:48 發布 ??1440次瀏覽
- 送心意
廖君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2023-07-23 06:51
您好,不能是全部,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需要有合同的,并辦理合同認定登記
以下供參考
一、委托研發合同須認定登記,否則不能享受加計扣除。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的“留存備查資料”中明確:涉及委托研究開發的合同,需是經科技主管部門登記的合同。并且《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63號)第六條規定,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據此,企業委托外部研發,須辦理合同認定登記,方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合同登記究竟應由委托方辦理還是由受托方辦理需區分情況:委托境內研發的,技術合同由受托方辦理登記;委托境外研發的,技術合同由委托方辦理登記;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的受托方在國外,不受我國相關法律管轄,要求受托方登記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將登記方由受托方調整至委托方,以保證委托方能順利享受政策。
二、委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不能超過規定的比例。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境外研發費用。同時規定: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即將符合規定要求的實際發生額乘以80%計算,并與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部分進行比較,選取孰小確定委托境外研發加計扣除基數。但對委托境外個人的,不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受托研發的境外個人是指外籍(含港澳臺)個人。
三、支付委托研發費用要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尤其是對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提供研發支出明細情況的目的是為了判斷關聯方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但對委托非關聯方研發,考慮到涉及商業秘密等原因,委托方加計扣除時不需要提供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因此,委托進行研發的,是否提供研發項目明細應當區分情況: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應當提供研發費用支出明細;沒有關聯方關系的,僅提供發票即可。
四、委托研發要取得合法憑據。實務中,一份委托研發合同,可能涉及多個應稅項目、多檔稅率,無論是委托方還是受托方的財務人員,都務必要準確區分。尤其是涉及免征增值稅的情形,委托方和受托方應注意加強對發票適用稅率、品目等細節的把控。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根據相關增值稅免稅規定,受托方對符合免稅條件的技術開發費,應開具稅率欄次為“免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包括委托個人研發的,應憑個人出具的發票等合法有效憑證在稅前加計扣除。委托境外研發的銀行支付憑證和受托方開具的收款憑據、當年委托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兩項留存備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