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發生壞賬損失需要有什么證明才可以做
火星上的帆布鞋
于2023-03-17 16:46 發布 ??128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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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3-03-17 16:54
如果發生壞賬損失,你需要準備一份關于壞賬及其處理的相關資料,如:壞賬賬本、賬單、合同等。另外,該壞賬是否可收回也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例如,客戶的擔保、保證方式、支付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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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壞賬損失,你需要準備一份關于壞賬及其處理的相關資料,如:壞賬賬本、賬單、合同等。另外,該壞賬是否可收回也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例如,客戶的擔保、保證方式、支付期限等。
2023-03-17 16:54:22

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合同、協議或說明:相關事項的合同、協議或說明文件
。
破產清算公告:如果債務人破產清算,需要提供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
法律文書:如果是訴訟案件,需要提供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
工商證明:如果債務人停止營業,需要提供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證明
。
死亡或失蹤證明:如果債務人死亡或失蹤,需要提供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的證明
。
債務重組協議:如果涉及債務重組,需要提供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
2025-01-08 17:46:29

您好,申請稅前扣除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包括被政府責令關閉)、吊銷工商營業執照、死亡、失蹤,其剩余財產或遺產確實不足清償;
(二)債務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明表明已無力清償債務;
(三)符合條件的債務重組形成的壞賬;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及國際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第二十條所述情形中債務人已經清算的,應當扣除債務人清算財產實際清償的部分后,對不能收回的款項,認定為損失。
2024-03-12 14:39:37

現在不用備案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第二條規定,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三條規定,本公告規定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因此企業想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進行壞賬損失備案時,只需要填報表格即可,不需要提供資料。
2020-08-09 00:08:35

破產證明文件。
2017-10-30 15: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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