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為什么可以有法人,由于其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而法人卻承擔的有限責任 不是互相矛盾嗎
答: 合伙企業,性質是合伙組織,合伙人對合伙組織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也不具有法人資格。
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可以是法人,包括有限公司嗎,包括那不是有限責任了嗎
答: 您好,這個是不包括有限公司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因非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企業債務,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全體合伙人是否均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還是造成重大過失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答: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因非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企業債務,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全體合伙人均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冷漠 追問
2022-01-18 20:57
小鎖老師 解答
2022-01-18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