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如果合同約定收款日期晚于開具發票日期,是否以開票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答: 你好,那就按照實際開票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老師,我們單位合同簽訂的付款日期與開票日期不符中間錯開兩個月之多,像這種問題怎么辦?有什么影響?因為稅法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提供納稅服務并對于有合同的按合同簽訂時間納稅義務發生
答: 你好,這個在實際工作中是難以避免的,不會全部按稅法規定來執行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像這個合同,剩余款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什么時候,養護期滿并進行審計決算后,納稅義務時間才發生。工程期限是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6月30日,管護期是2018年6月30日到2019年12月30日,根據合同的付款期限,2018年6月30日完工后付一次款,開具10%的發票,2019年6月30日付第二次款,開具9%的發票,最后一次2019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付款,開具9%的發票。如果到了12月31日工程沒有做審計決算,納稅義務時間是否發生。
答: 工程項目是按照合同上約定的付款時間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

